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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公司对于设备设计变更与材料代用说明

2020-08-28 10:00:26

杜尔公司对于设备设计变更与材料代用说明

   ★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或现场设计代表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应视同正式设计文件认真执行。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科科长在收到设计变更后应及时分发工程技术员和有关部门。对于工程尚未实施的设计变更,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且变更技术交底和调整工程材料预算,并按设计变更内容组织实施;对于工程已经实施的设计变更,工程技术人员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代表联系,对需进行返工的工程量,据实办理现场签证;

★材料代用是因供应单位或建设单位不能按设计技术要求提供规定材料时提出的申请,应经设计单位或现场设计代表批准后方可视同设计技术文件给予执行。自供的材料代用申请应先征求工程技术人员意见后再报设计单位批准。工程技术人员在收到材料代用单后应做好记录,调整材料预算并及时通知参建单位;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文件均由项目工程科科长负责接收、签发和归档,各工程技术人员应使用公司文件《施工记录表格汇编》中格式“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记录”据实填写。

6.8技术联系单

★技术联系单用于由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事宜,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经原设计单位或建设(监理)单位批准的技术联系单,可视同设计技术文件;

★技术联系单中施工单位的现场代表应是项目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或施工队的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应是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科科长,并应统一编号和加盖公章后方可由资料员登记发出。

★返回的技术联系单必须签署署明确意见并有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现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由资料员统一接收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科科长批阅后,登记发给有关单位实施。